消防、环保、公安“齐上阵” 湖南两家合法企业被“驱赶”
作者 刘虎
招商引资、扩大开放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各地政府积极主动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使出浑身解数吸引企业落地,招商引资已经成为振兴区域经济的重要形式。
然而,在湖南省益阳市高新区,两家落户到工业园区的企业,经营刚刚步入正轨,前景一片看好,却突然遭到了当地多个部门的“联合驱赶”,无奈被迫停工停产,损失数千万元。
郭建兵费了很大劲,打开了被迫停产工厂的大门。刘虎 摄
清明节后的一天,长沙创业者郭建兵和股东彭智等合伙人再次来到益阳市高新区工业园区。站在他们的工厂门口,郭建兵一脸的无奈。由于停产已经1年多了,工厂大门的轨道已经锈迹斑斑,郭建兵要费很大的劲才能把大门推开。
这是一座占地六千多平米的厂房,虽然已经停产,但是厂内依然井然有序。各种设备静静地躺在厂房里,有数控转塔冲床、折弯机、氩弧焊机、雕刻机、固化炉等。这些设备的成色都很新,不过上面都布满了灰尘。车间的地上还堆积着各种原材料和一些还没销售的成品。
2020年3月,郭建兵被益阳市高新区招商引资政策吸引,把家里的积蓄拿出来创业,来此投资,成立湖南吉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他租下了园区内原湖南云马华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的一部分厂房(租期五年),一期投入1000万元,建设2条钣金生产线和1条不可移动自动喷涂生产线。二期依据产能规模和厂房条件,计划再追加投资至6000 万元。
生产线于2020年7月建成并开始试生产,半年以后,产值已经达到了2000万余元。经过测算,该项目正式投产运营后,可实现年产值1亿元,年均利润1500万元,年产值税收约600万元,可安置就业人员100余人(已经解决60多人就业)。
由于发展良好,吉美公司被益阳高新区产业科技发展局邀请参加创新大赛,还参加了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测评会议和高新区企业家协会员代表大会,并荣获高新区规模企业。
2020年益阳高新区新进规模企业名单。刘虎 摄
吉美公司运营大半年,一切都很顺利,在市场上获得了客户认可,在高新区获得了口碑,股东们信心满满。
但是,变故突然发生了。
2021年4月20日,益阳市高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前几日益阳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的《消防整改通知》为由发函要求吉美公司十日内搬空厂房。当日下午,此前从未来过厂区检查的高新区消防、环保、安监等多部门开始上门执法。
同月29日,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向吉美公司发出《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当日,吉美公司厂房被停水停电。
2021年5月19日,益阳市高新区东部产业园集团公司工作人员将吉美公司的招牌拆除。
吉美公司曾经的招牌。受访者供图
吉美公司招牌被拆除后。刘虎 摄
吉美公司遭到了逼迁。
无独有偶,同在园区内的湖南嘉实门业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也因“消防检查不合格”被勒令搬走。嘉实门业公司入驻园区更早,2018年就开始进驻,厂房租期为6年。
两家公司都遭到逼迁,它们投资方不同,业务也不同,没有任何关联,唯一的共同点是它们都租赁了云马华盛公司的厂房,它们是同一个房东。
湖南嘉实门业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厂区。刘虎 摄
两家企业为何被非厂房租赁签约公司勒令限期搬走呢?
署名为益阳高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出具的函告告知,该公司于2020年12月通过司法拍卖程序,购买了云马华盛公司的厂房。因该司需要对厂房进行整体升级改造(消防改造),所以限期租赁了云马华盛厂房的吉美公司和嘉实门业公司搬走。
原来,早在2020年8月28日,两家企业租赁的厂房已经通过益阳市赫山区法院司法拍卖,新的业主是益阳东创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创公司)。天眼查显示,东创公司由益阳高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00%控股,而益阳高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由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和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厂房易主,房东由民企变成了国企。变更过程中,租赁厂房的两家企业——吉美公司和嘉实门业公司一点都不知情,直到新房东找上门来。
2021年3月,益阳高新区主动与吉美公司商谈厂房租赁合同转签问题,4月却要求吉美公司搬走。新房东东创公司向吉美公司展示了由高新区消防大队开出的《责令整改通知书》称,厂房存在几项违法问题:一、部分疏散指示标志与应急照明灯损坏;二、原厂房设计为戊类厂房,现实际使用情况为丙类厂房;三、消防车通道被占用。
虽然事发突然,但是吉美公司表示积极配合,针对生产线搬迁困难以及搬迁可能导致的巨额损失,吉美公司向高新区招商局和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提交报告,但是没有得到回应。
2021年4月20日,益阳高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出了《关于限期腾空厂房的函》。
2021 年 5 月 7 日,益阳高新区环保、安监、消防、辖区派出所等多部门召集涉事企业举行联合会议。会议上,多个部门都要求吉美公司和嘉实门业公司搬离厂房,而不是整改,同时表示厂房搬迁费用必须依据法院判决才会支付。会议主要发言人、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卜永强表示,之所以要对其清退,是因为这两家企业不符合园区发展前景。
湖南省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楼。刘虎 摄
当事人提供的一份会议视频显示,管委会副主任卜永强态度强硬,并语出惊人:“搬还是不搬?我给你们讲,政府有若干种手段让你搬!”
手段随即来了。2021 年 5 月 19 日,益阳市高新区东部产业园集团公司工作人员将吉美公司的招牌强制拆除。吉美公司报警,然而,当地警方却在报案登记表上将拆除厂牌的行为认定为 “不慎”,不予立案。
不仅如此,环保部门也在行动。早在2020年4、5月,吉美公司就开始筹备环保环评工作,在环保设施上投入70万余元。同年6月,吉美公司金属装饰材料生产线项目环评进入公示阶段,但是直到2021年公司被停业,高新区环保局仍然没有下发证照。
吉美公司认为这是环保部门在配合管委会逼迫吉美公司搬迁。
2021年7月2日,东创公司又将吉美公司以消防不合格为理由诉至赫山区法院,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同年9月6日开庭,吉美公司以已经对消防大队提起行政诉讼为由申请终止审理,主审法官又主动提及合同解除不是消防原因。
吉美公司认为,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发出的《责令整改通知书》中提到的几条都可以整改。第一条部分疏散指示灯及应急照明损坏可根据实际情况更换,并保持正常状态;第二条原厂房设计为戊类厂房,现实际情况为丙类厂房,吉美公司可根据丙类厂房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第三条消防通道被占用,可根据工厂、仓库设置消防车道。
益阳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刘虎 摄
消防大队继给益阳高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后,同年4月29日,消防大队又对吉美公司下发责令整改通知,并单独对厂房进行了消防检查。
为什么是“单独”对吉美公司进行检查呢?吉美公司的代理律师陈以轩说,是因为消防大队对一墙之隔的泰禾新能源公司存在的多处消防违法视而不见,选择性执法。
陈以轩认为,隔壁泰禾新能源公司厂房的消防违规之处比吉美公司只多不少。至少有五项违规:一、锂电池厂房违章搭建,规划和消防是否审批存疑;二、锂电池厂区自动报警系统防护罩没拆除,形同虚设;三、NMP库房不符合丙类厂房需求,没有设置消防事故池。四、电解液库房不符合甲类厂房需求,没有设置精密空调控制系统。五、没有在闷顶加装喷淋系统。
天眼查显示,湖南泰禾新能源公司经营范围为锂离子电池的研发、制造等,前身为益阳泰禾实业有限公司,入驻园区的时间为2020年5月。该公司租下了云马华盛公司所属厂房吉美公司场地的另一半,用作生产厂房。
与吉美公司一墙之隔的泰禾新能源公司。刘虎 摄
吉美公司和嘉实门业公司负责人均认为,泰禾新能源公司的消防设施严重不达标,却没有接受任何消防检查及收到任何整改通知。
不仅如此,4月10日,吉美公司和嘉实门业的工作人员在笔者的见证下,查验了园区的多个消防栓。其中一个消防栓,刚好位于泰禾新能源公司的仓库旁。意想不到的一幕出现了,现场打开的两个消防栓里,竟然没有流出一滴水。
这些消防栓里竟没有一滴水。刘虎 摄
作为生产锂电池的高危厂区,消防设施里没有水?!消防栓只是摆设?!
看到这一幕,两家企业的工作人员不淡定了。他们认为,消防部门的执法是有针对性的,执法只是一个幌子,真正目的是帮助泰禾新能源公司强占厂房。“园区工作人员之所以要拆掉吉美公司的招牌,就是为了尽快让泰禾新能源公司入驻园区。”
2021年9月12日,吉美公司向高新区管委会提出多项信息公开,其中包括要求公开管委会为了引进泰禾新能源公司的会议记录。但是直到一个月后,高新区管委会才超期答复,表示会议记录“不予公开”。
泰禾新能源公司在吉美公司墙上预留的通风管接口。刘虎 摄
笔者在吉美公司里看到,泰禾新能源公司在和吉美公司的隔墙上已经预留了多个通风管道接口。不仅如此,泰禾新能源公司还占用了吉美公司的会议室,将会议室和自己的办公区联通。
泰禾新能源公司似乎已做好了入驻吉美公司厂区的准备。
为求自救,吉美公司、嘉实门业公司曾多次与高新区领导商谈厂房安置与损失补偿的问题,但都没有结果。
两家企业均认为,云马华盛厂房被拍卖时未依法通知他们,司法拍卖侵害了其优先购买权。
2021年8月28日,云马华盛公司因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益阳市赫山区法院强制执行。此时,吉美公司、嘉实门业与云马华盛公司的厂房租赁合同仍处于履行阶段。但是作为该厂房的承租人,却没有收到厂房要被拍卖的通知,因而事发时对东创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要求搬迁一事毫无准备。
陈以轩律师告诉笔者,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八条规定: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以及第十九条规定:优先购买权人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吉美公司、嘉实门业与云马华盛公司分别签订了为期五年、六年的厂房租赁合同,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对云马华盛公司厂房具有优先购买权。
但是,赫山区法院于2020年8月27日通过淘宝网拍卖云马华盛厂房,并未依法提前三日通知承租厂房的两家企业,导致这两家企业对所租厂房产权转移一事毫不知情,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被迫停工停产,且因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搬迁厂房安置,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2021年10月19日,吉美公司、嘉实门业向赫山区检察院提请执行监督申请,申请该院对赫山区法院在云马华盛公司被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拍卖云马华盛公司厂房的执行行为,进行监督。
2022年3月20日,赫山区检察院就此案向赫山区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经过调查,检察院认为,赫山区法院没有尽到法定职责,在网络司法拍卖前未通知该不动产的优先购买权人,即承租人湖南吉美公司和嘉实门业公司,令其丧失了优先购买权。
赫山区检察院要求赫山区法院在收到检察建议后三个月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回复检察院。
一年多过去了,吉美公司和嘉实门业公司的负责人一直在维权,多方奔走后都没有结果。随着停产时间越长,企业的损失越来越大。
笔者在嘉实门业公司的厂房里看到,该公司正在处理生产设备。前来收购设备的工人告诉笔者,这些设备都很新,他们算是“捡到宝了”。比如:一台拉框机售价十多万元,现在他们的收购价是几万元,只比废品贵一点。一台冲床售价两万多元,现在他们只愿意出几千块钱收购。
工人在嘉实门业公司厂房里清理设备。刘虎 摄
嘉实门业公司的负责人告诉笔者,如果高新区强迫他们搬迁,他们的直接经济损失在335万元左右。作为生产制造型小微企业,这笔损失直接关乎着公司的生存。
2022年2月22日,嘉实门业公司向益阳市高新区管委会申请行政赔偿,要求高新区管委会就使用停水停电等方式逼迫企业搬迁导致的巨额经济损失做出行政赔偿,共计200万元。
而吉美公司的损失更大。
吉美公司厂内已建氟碳粉末两用喷涂生产线一条,及相关环保设备(催化燃烧)一套等,都属于无法搬迁的资产。现在因为停水停电,人员遣散,无资金流转欠供应商货款,业务断裂,企业倒闭,已经无法再次靠自身力量解决经营问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74万余元。
吉美公司厂区的大型设备难以实施搬迁。刘虎 摄
2022年3月22日,吉美公司亦向益阳市高新区管委会申请行政赔偿,要求管委会赔偿共计1207万余元。
截止笔者发稿时,被逼迁的两家公司和高新区管委会的谈判依然没有进展。郭建兵不知道他还能撑多久。“当初按揭购买的生产设备,现在每个月还需要支付五万多元的贷款。”他说。
满怀希望前来投资,结果深陷泥潭。郭建兵说,他们没想到益阳市的营商环境如此糟糕。
两公司对益阳市营商环境及法治环境进行了控告,同时吉美公司律师陈以轩也给益阳市市委书记、市长发了短信,打电话,没有得到回应,“只收到了市委书记发送的一串表情,不知道是什么意思。”陈以轩认为,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坏了,任何企业都很难活得好,很难获得正义,除了寻找靠山、依附权力苟活。
笔者看到,陈以轩于2021年9月27日向其标示为“益阳市委书记瞿海”的一个182XXXX0006的手机号发送了两条短信,未获得即时的回复。在九天后的10月6日,对方才有回应,但回复没有一个汉字,是多达75个各式表情,有动物狗、羊、马、鸡、猪等,也有愤怒、流汗等表情,以及一些衣物、建筑、车辆、符号等,确实令人费解。
笔者两次给这个号码打去电话核实其身份及其它有关情况,均未获接听;两次发去短信,截至本文发布,也没有收到任何回应。
律师陈以轩发送的短信和收到的回复。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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